根据我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申报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审核,刘美华等2人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合格(见附件),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至6月20日。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,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工程训练中心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签署真实姓名。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如有违纪问题,须实名举报。
受理联系部门:工程训练中心 联系电话:58688969
举报联系部门: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:58988908
附件:
工程训练中心2023年申报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初审汇总表/2023.6.xls
工程训练中心
2023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