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申报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审核,刘美华、周千祺、赵智航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合格(见附件),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。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,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202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签署真实姓名。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如有违纪问题,须实名举报。
受理联系部门: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
联系电话:58683969
举报联系部门:纪委办公室
举报电话:58988908
附件:
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参评职称人员继续教学学时认定汇总表/1.xlsx
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4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