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低值易耗品的采购、管理、使用工作,更好地发挥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率和效果,使中心实习实践教学用物资得到充分保障,教学效果不断提升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一条 总则
中心主任负责低值易耗品采购的审批和监管工作,中心副主任协助低值易耗品的计划制定并进行监管,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、采购、登记工作,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入库、出库管理工作。
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流程
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流程包括采购流程和使用流程。
1、采购流程:执行工程训练中心2015年12月制定的“工程训练中心物资采购制度”和“工程训练中心耗材采购流程图”。
2、使用流程:执行工程训练中心2015年12月制定的“工程训练中心物资采购制度”和“工程训练中心实习耗材领用流程图”。
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工作流程
低值易耗品工作流程如下:
1、中心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采购招标申请;
2、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招标文件,通过招标由学校确定供应商;
3、根据教研室要求制定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表;
4、经主任审核审批后,由综合办公室实施采购,由设备管理员建立台帐、办理入库出库手续,将低值易耗品分发至各使用点;
5、由教研室和各使用点老师具体负责物品的使用、保管等工作;
6、如有不合格低值易耗品或废品,由综合办交供应商更换。
第四条 其它规定
1、不允许随意更换供应商。
2、不允许留有跨年度低值易耗品。
3、不允许私自采购低值易耗品。
工程训练中心
2016年1月6日